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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

来自:湖北大学自考网   2009-09-28    浏览364次

  问: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
 
  答: 根据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和全国考委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》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,凭毕业证原件办理《中国近代史纲要》(3708)[即原计划中的“毛泽东思想概论”(0004)]和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》(3709)[即原计划中的“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”(0005)]免考手续。 二、下例情况之一可免考《英语(二)》(0015) 1、专科学校毕业考生在校期间学习英语三个学期的个人合格成绩单,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、学校、课程成绩等,并且要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; 2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(CET)者。 三、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》(0051),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的考生可免考。 四、《线性代数》(4184),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》(4183)的免考,专科成绩单中需记载学习过本课程并达到9学分。 五、物理(工)(0420)的免考,专科成绩单中需记载学习过并达到5学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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